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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单位

北京市科技创新母基金

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为了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支持高端硬技术创新和前端原始创新,促进适合首都定位的科研成果在京落地转化,经北京市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一、定位:科创基金以全球视野,通过政策设计和创新服务模式,同国内外高校院所等创新源头,以及创业投资、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形成合力,实现“三个引导”,一是引导投向高端“硬技术”创新,避免投向商业模式创新或中低端技术;二是引导投向前端原始创新,及早跟踪并介入原始创新,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引导高端科研人才落地北京创新创业;三是引导适合首都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落地北京孵化,培育“高精尖”产业,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通过科创基金的引导,达到对科技原始创新、成果转化与“高精尖”产业培育项目股权投资1000亿元以上,实现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规划协调和统筹。

二、组建模式:科创基金总规模300亿元,市科委受市政府委托,作为其主管部门。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科创基金管理机构,按有限合伙制注册设立科创基金。

三、管理架构:科创基金在全市层面建立统筹联席会,统筹联席会把握科创基金宏观发展方向和加强评估管理,主责部门规范管理与服务支撑同步到位,科创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机制规范运行,落实科创基金三个引导目标。科创基金分原始创新、成果转化、“高精尖”产业三个投资阶段。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分别受市政府委托,作为三个投资阶段主责部门。

四、投资领域和投资阶段:科创基金重点围绕《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以及《

原始创新阶段,重点投资高校院所和人才团队拥有的高端硬技术原始创新、前端应用研究,引导具有市场预期、符合首都战略定位的重大科技成果在京落地孵化。 

成果转化阶段,重点引导国内外优秀的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社会资本为主体,投入前沿科技和重大原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符合首都战略定位的成果在京落地转化,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培育和企业快速发展。

“高精尖”产业阶段,重点和龙头企业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布局和“高精尖”经济结构部署,聚焦新兴领域、高端环节,推动高精尖产业领域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重组实现优化调整和做优做强,鼓励行业重点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通过兼并收购加快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五、存续期:科创基金初始存续期暂定为15年,对原始创新阶段如确需延长存续期,报统筹联席会批准后可按程序延长。

六、基金分配:原则上科创基金在三个阶段的投入按照5:3:2的比例确定。按照以事统钱的原则,根据年度项目实际需要,可以突破三阶段投资的比例,保障全市一盘棋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